(资料图片)
1、《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
2、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3、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