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江市京口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省、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将京口区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
一、认定对象范围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我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还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在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区户籍;(特别说明,镇江市丁卯、高桥、大港等地区不属于我区范围,请上述地区申请人不要误报到我区申请,以免耽误您的认定,一旦误报作不受理处理);
2.在我区居住,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我区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参照第1点,持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也不要误报);
3.在我区高校(含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我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应届毕业生要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二、认定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我区负责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除本公告外,京口区教师资格认证后续所有相关信息将发布于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请申请人及时关注。http://www.jingkou.gov.cn/jingkou/tggs/xxgkpt_list.shtml
三、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区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最早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时间及具体安排
2023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6日17时,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6日17时,第三次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8日17时。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3届毕业生于6月份起可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体检:
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体检时间如下:
见附件
体检事项补充说明:
(1)具体体检注意事项,将发布于京口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内http://www.jingkou.gov.cn/jingkou/tggs/xxgkpt_list.shtml;
(2)请申请人自行下载本公告的附件: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1或者2-2),并携带空表体检表至指定医院体检;
(3)特别注意:申请人只能参加同一批次的现场确认和体检,如参加第一次的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只能参加第一次的体检。
五、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特别提醒:
1.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仔细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例如:我区不认定高中和中职类的教师资格。
2.网报完成后要关注报名网站内的信息提醒,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通讯地址做到详细准确。
六、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我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居住证发证日期超过一年的,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续签证明。
原标题:2023年镇江市京口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gkou.gov.cn/jingkou/tggs/202304/33459dba8fde42a58f1f089205e42d9e.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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