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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央行上海总部等10家机构建立机制
本报讯(记者 王闲乐)昨天上午,上海金融法院发布《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10家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共同签署。
协同机制是由上海金融法院发起,联合上海市承担行政监管、自律管理职能的相关机构推出的一项制度成果。成员单位就与诉讼相关的金融风险防控问题交换意见、协调处置,打造一系列常态化协同工作板块,合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服务金融高水平发展,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机制采用开放加入制度,其他承担金融行政监管、自律管理职能的机构,自愿遵守机制规则的,均可申请成为成员单位。
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出席会议。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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